珠海诉讼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法院:
我方系珠海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特此以我方为保全担保人,就本案向贵院申请诉讼保全,我方承诺无条件接受贵院的裁定,并未申请强行执行。为了确保贵院判决生效的可能性和申请人按时履行义务的能力,特作如下保全担保,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 保全担保金额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证据所显示的权益损害程度,本案申请人要求保全的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千元。我方将根据法院的决定随时向申请人提供所需担保金额。
2. 保全担保方式
为保障申请人的权益,我方愿意提供以下担保方式:
(1)提供保证金。我方将向贵院提供现金作为保证金,以确保申请人获得所需的担保金额。保证金将由贵院保管,并在裁定的生效与否决定后按照贵院的指示处理。
(2)提供保函。我方愿意向贵院提供保函,确认我方愿意为申请人提供所需的担保金额。保函将具备法律效力,并在生效与否决定后按照贵院的指示执行。
3. 主要担保义务
作为保全担保人,我方承担以下主要义务:
(1)接受贵院的裁定。无论贵院对本案作出何种裁定,我方保证无条件接受,并按照贵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保全担保。
(2)履行担保责任。我方保证在贵院判决生效后的规定时间内,按照裁定的金额和方式提供担保金额,并积极配合申请人履行诉讼义务。
4. 保全担保期限
本保全担保期限为自贵院受理本案之日起至裁定生效与否决定之日止。期间如有需要继续保全的情况,我方将根据贵院的要求及时提供续保的担保。
5. 解除保全担保责任
一旦本案裁定生效或贵院决定不予保全,我方在本担保责任范围内便可主动解除保全担保责任。解除后,我方不再负有担保责任。
请贵院予以考虑并依法决定是否同意本申请人的诉讼保全申请,并准予我方作为保全担保人提供相关担保。如贵院同意,我方保证及时履行相应的担保责任。为加速诉讼进程,我方愿意积极配合贵院的工作,并按照贵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特此声明。
保全担保人(申请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