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担保保证书范文
保全担保是一种常见的法律制度,它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而设立的一种安全措施。在很多法律关系中,以合同为例,债权人常常要求债务人提供一份保全担保保证书,作为对其债权的保障。以下是一份保全担保保证书的范文,供大家参考。
保全担保保证书
甲方(债权人):(全称或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乙方(债务人):(全称或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全称或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存在一份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债权债务关系),甲方根据该合同/协议对乙方有一定的债权要求。为了保证甲方的权益,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担保,并丙方愿意作为保证人按照以下条款为甲方提供保全担保。
约定如下:
第一条 担保范围
1.1 乙方在合同/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金额、利息、违约金、滞纳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第二条 担保方式
2.1 丙方以其名下的(担保物)作为担保财产,对甲方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
2.2 担保物的价值由甲方和丙方共同核定,并达成书面协议。若担保物的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第三条 担保期限
3.1 担保期限从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履行全部债务之日止。
第四条 担保的实现条件
4.1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甲方可以通知乙方和丙方,要求丙方履行保证义务。
4.2 若乙方未按时履行债务,甲方可以直接向丙方主张债权,并要求丙方按照本保证书的约定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第五条 担保的清偿顺序
5.1 若乙方发生违约事件,甲方可以直接要求丙方无条件履行保证义务。
5.2 丙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拥有向乙方追偿的权利,丙方追偿权的行使顺序与甲方一致。
第六条 附条件
6.1 本保证书适用于中国法律,任何有关本保证书的争议,甲方和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保证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和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人):签字、日期
乙方(债务人):签字、日期
丙方(保证人):签字、日期
以上保全担保保证书范文仅为参考之用,具体的保全担保关系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约定。建议在使用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担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