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责任担保书
尊敬的法庭:
本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特向贵庭提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为保障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权益,经申请人独立决策并自愿提供财产担保,特向法庭提交本诉讼财产保全责任担保书(以下简称“担保书”)。
一、担保范围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财产是申请人名下的位于_______(详细地址)的房产,该房产所有权归申请人所有,且该房产系申请人唯一拥有的财产。
2.财产担保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大写:_______)。
二、担保的目的和责任
1.本担保书的目的是确保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所涉及的产权和财产权益不受侵犯,并有效保全所述房产。
2.担保人承诺,在申请人提起的诉讼中,财产权益遭受侵犯的情况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庭的判决,及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法庭根据申请人的请求作出相关保全决定,担保人将积极履行担保责任并提供相应的财产保全。
3.担保人保证本担保书真实有效,拥有提供财产担保的充足能力。
三、担保责任期限
1.本担保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期限为申请人提起的诉讼期间。
2.若本担保书到期后,应当依法终止诉讼担保保全的,担保人应及时通知法庭,并共同协商解除担保关系。
四、保证的实现
1.若申请人提起的诉讼败诉,一切诉讼行为终结,不再需要保全财产,本担保书即自行解除。
2.若申请人提起的诉讼胜诉,担保人应在法院判决确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担保金额支付给申请人。
五、其他条款
1.本担保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若担保人无法按时提供担保,订立并签署本担保书的协议应自动结束并失效。
3.本担保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申请人和担保人就本担保书约定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
以上为本担保书正本,申请人和担保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