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应提交的材料法律规定
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程序,目的是为了保护诉讼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在进行诉讼保全时,法律规定要提交一系列材料。下面将详细介绍诉讼保全应提交的材料法律规定。
一、保全申请书
保全申请书是诉讼保全的核心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和联系电话等;
2.被申请保全的财产或证据种类和所在地;
3.诉讼请求和理由,权利人要说明其权利主张、被申请保全财产证据的关系及必要性,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4.被申请保全财产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形;
5.申请的保全措施和担保措施以及要求的期限。
二、证据材料
在申请诉讼保全时,申请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其请求的必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债权债务关系证明,比如借款合同、欠条等;
2. 损害证据,比如银行流水账单、交易记录等;
3. 财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发票和购物小票等。
三、担保措施证明
在诉讼保全中,必须要对权利人的申请进行担保,以保障被申请保全的财产不受到无故损失。担保措施一般分为财产性担保和非财产性担保两种。财产性担保主要包括慷慨担保、抵押担保等;非财产性担保主要是通过法院或其他机构提供担保服务。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在诉讼保全申请中,申请人必须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五、诉讼费用
在进行诉讼保全时,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诉讼费用。除此之外,如需进行鉴定、送达等其他费用,也需要另行支付。
综合以上内容,了解诉讼保全应提交的材料法律规定,对于正确进行诉讼保全程序十分重要。在填写材料时,申请人应该认真核对,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这样可以大大提高申请保全的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