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范文最新
一、案由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起诉讼,要求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其他费用及违约金共计×元。
二、证据材料
1.合同正本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
2.劳动证明书、工作记录、考勤记录等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材料;
3.工资支付凭证、税单、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被申请人已向申请人支付工资和各种费用的材料;
4.未支付工资的通知书及被申请人违规行为的相关证据等。
三、程序
1.提起申请。申请人向管辖法院递交《申请书》一份,并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法院立案。法院对申请书、证据材料等进行审核,经认为符合条件后开立《立案通知书》并告知被申请人;
3.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接受申请人请求,并书面通知被申请人予以配合;
4.财产调查。法院指派财产评估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评估,确保能够保全的财产数量及种类;
5.财产保全。针对申请人所列明的被申请人财产即时实行保全,比如将银行账号冻结、查封财物等;
6.听证申请人异议。被申请人就申请人所列明财产保全的具体事项及保全措施提出异议,法院应当组织听证并作出裁定。
四、注意事项
1.财产保全申请本质上属于强制措施,应当依法从严;
2.在开始财产保全前,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该措施对被申请人经营模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及后果;
3.法院应当依法审核申请人的证据材料,保证申请人的请求具有充分的法律与事实依据;
4.被申请人提出异议后,法院须要仔细寻找异议背后的原因,经过耐心地了解和核实,判断财产保全请求及其经营对被申请人的影响,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条文与情形作出决定。
以上便是本次诉讼财产保全范文的最新介绍。在实际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注意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并根据具体案情充分拟定证据材料。被申请人则应当及时应对、并积极配合法院进行财产评估等程序,以最大化避免财产保全对业务和经济生活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