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与保全费的区别
在民事诉讼中,除了诉讼本身的费用,还存在着另外两种费用:诉讼费和保全费。这两种费用虽然都与诉讼有关,但是却各自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用途,需要区分开来。
诉讼费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必须要支付的各种费用。具体来说,包括诉讼受理费、裁判费、调取证据费、公告费、送达费等一系列费用。这些费用的形成都是在诉讼程序中产生的,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规定的,与本案的结果无关。同时,不同的诉讼程序涉及的诉讼费用也是不同的,不同的人身份和诉讼请求的大小也会影响诉讼费用的数目。
而保全费则是指保全措施的费用,即为了保护权益而采取的保全措施而产生的费用。这些保全措施可以包括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旨在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在保全措施得到执行后,保全费用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负担,如果case败诉,但又觉得自己损失钱发生的事出于对法律工作人员的责任,也可以向审判机关申请追偿。
因此,诉讼费和保全费是两种不同的费用。诉讼费是指在诉讼程序中必要的、由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与案件胜利或失败无关。而保全费是为了保证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法律手段的费用,与案件胜败也无关。当然,要注意的是,这两种费用的数目和支付者都会因具体的诉讼案情而有所区别,因此,在进行诉讼或保全措施前,应当事先了解清楚相关的费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