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的民事诉讼中,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一种诉讼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保障权利人的权益,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将相关财产变卖或转移导致权利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往往会面临一个问题,即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
首先,要了解的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提出申请财产保全,不同的案件性质和申请方式,其提供担保的要求也不尽相同。在常见的民事案件中,根据诉讼标的的金额,诉讼请求的类型和情况,未必每一种诉讼请求都需要提供担保。
对于一些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如果申请人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标的额不高,或者是一些不易被诉讼对象转移或变卖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法院可能并不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但是,对于一些具有高价值诉讼标的的案件(如土地、房屋、股权等),法院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交担保。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形式并不唯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提供担保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提交担保物;另外一种是提供担保人。提交担保物一般指申请人将一定价值的财物交由法院保管作为担保;而提供担保人则是指申请人找到第三人担保申请中的责任。
对于提交担保物,申请人需自行决定具体的担保物种类和数量,其决定通常要考虑担保物的价值以及被申请的财产的价值等多个因素。而对于提供担保人的方式,担保人是需要提供具有一定财力和社会信誉度的人,其通常需要与申请财产保全的责任有一定的直接利益关系,这么做有利于申请人提高担保人的履行意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即使法院未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在自愿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仍然需要提供担保。而未提供担保的,法院则可能会就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请求进行驳回。
最后要强调的是,民事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这是由诉讼性质、诉讼请求内容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认真了解诉讼标的的性质及诉讼请求的具体内容,对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进行合理的判断。同时,申请人应该认真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确保提供的担保能够得到法院的认可和有效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