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财产保全担保函
尊敬的财务部门,
我代表担保公司向贵公司发出本担保函,确认担保贵公司在所需保全事项中的财产。本函旨在确保贵公司在业务运作中的稳定与顺利。
根据我公司与贵公司所达成的保全担保协议,我公司将保证贵公司在以下范围内的财产净值:
1. 金融资产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外汇等金融工具的净值;
2. 固定资产类: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机械设备、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的净值;
3. 应收款项类:包括但不限于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的净值;
4. 租赁权益类:包括但不限于贵公司拥有的租赁权益的净值;
5. 其他财产类: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其他财产净值。
保全担保函的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届满后,若没有任何质押、抵押或其他方式的变更,保全将自动续约,直至解除为止。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贵公司这些财产的评估价值提供保全担保。若发生因我公司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失,我公司将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贵公司在享受本担保提供的保全时,应确保相关财产的净值不低于我公司担保的金额。在贵公司需要用到财产时,请及时通知我公司,以便我公司提供相应的凭证和手续。
同时,贵公司应向我公司提供清晰、真实和全面的财产清单,以确保我公司能够有效地履行担保责任。贵公司也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财产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最后,我公司希望与贵公司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共同取得更大的成就。
谨此,谢谢贵公司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
祝商祺,
[担保公司名称]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