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担保书
尊敬的法院:
我是被告方的代理律师,现谨代表被告方向法院申请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担保书,以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一、案情概述
本案涉及车辆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地为XX市XX路段,案件主要争议点在于事故责任的划分以及损失的计算等方面。为了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在诉讼程序开始前,被告方愿意提供担保金作为保全措施。
二、保全担保的目的和意义
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担保的目的在于保证受害人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避免恶意拖延赔偿、逃避法律责任或转移财产等情况发生。通过提供担保金,被告方表明其愿意履行法律责任,并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三、担保金额及形式
被告方愿意提供担保金作为交通事故诉前保全的担保措施,金额为人民币XXX万元(大写:XXX万元整)。担保金将存入XX银行指定的专用账户,并由双方当事人所指定的第三方机构作为监管方进行管理。
四、担保金的用途
担保金将用于支付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和款项使用范围,并在担保书中明确约定。
五、保全担保的期限
担保期限为XX天,即自法院确认保全措施生效之日起至XX日止。在诉讼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协商解决争议,如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方将根据协议支付赔偿款项并提出相应的解除保全的申请。
六、保全担保的解除
被告方提出解除保全申请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支付凭证、协议书等,以证明其已履行完毕赔偿义务。法院将视情况予以审核并决定是否解除保全措施。
七、保全担保的违约责任
如被告方未能按时支付或未履行赔偿义务,将视为违约。受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担保金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提取,并可以与相关违约责任追究方进行法律诉讼。
八、担保的生效与执行
本保全担保书一经签订,即视为双方当事人对本保全措施的同意和接受,并应在法院的指导下履行相关义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如有需要,可以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和财产清单,以便确定担保金的使用范围。
九、其他事项
如本案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双方当事人应按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答辩材料,并遵守法院的指导,积极配合案件的审理工作。
敬请法院审核并确认本交通事故诉前保全担保书,希望能够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被告方代理人:
(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