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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谁支付
发布时间:2026-01-19 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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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要交钱,谁来付这笔账?

咱们普通人平时过日子,和和气气的挺好,但万一碰上点纠纷,实在谈不拢了,可能就得走到打官司这一步。一说到打官司,很多人第一反应除了觉得麻烦,就是担心:“这得花多少钱啊?”尤其是听到“起诉费”、“财产保全费”这些词,更是有点发懵。别急,今天咱们就坐下来,像聊天一样,把这些事理清楚,看看这些费用到底该谁掏腰包。

先弄明白:这俩“费”是什么?

咱们先拆开看看这两个词,理解清楚了,后面就好说了。

起诉费,官方名称叫“案件受理费”。简单说,就是你到法院去告状,法院受理你这个案子,需要收的一笔基本费用。你可以把它想象成进公园要买门票,不买票,公园(法院)不让你进(不受理你的案子)。这笔钱是国家规定的,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你要求对方赔你多少钱(诉讼请求的金额)来按比例算的。

财产保全,这个稍微复杂点。比如你跟张三有债务纠纷,你担心官司还没打完,他就偷偷把房子、车子、存款都转移了,就算最后你赢了,也可能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先把张三的这些财产给查封、冻结或者扣押住,别让他动。法院采取这个保全措施,也需要成本,所以要收一笔钱,这就是财产保全费。它有点像一笔“担保行动费”。

核心问题:这些钱一开始谁交?

这是大家最关心的。咱们分开说,按着打官司的流程走一遍就明白了。

1. 起诉费(案件受理费):先由原告垫付 你去法院立案告状,法院审查后觉得符合条件,会给你发一个《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这时候,这笔钱需要你先预交。是的,是你这个“告状的人”先垫上。法律规定得很明确,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如果你请了律师,律师通常会提醒你准备好这笔钱。如果不交,法院可能就按你自动撤诉处理了,案子立不起来。

2. 财产保全费:也是由申请人垫付 如果你觉得有必要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那么在提交保全申请的时候,法院会通知你交纳这笔保全费。谁申请,谁就先垫钱。同时要注意,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般还要求你提供担保(比如用你自己的等值财产做抵押,或者找保险公司买一份保函),以防万一你保全错了,给人家造成了损失,好用来赔偿对方。

所以,简单记住:在官司开打之前,这两笔钱基本都是需要“主动出击”的一方(原告/申请人)自己先掏腰包垫上的。

官司打完了,钱到底算谁的?

垫付只是第一步,就像咱们先付了押金。最终这笔账怎么算,得等法院的判决书下来。这里的规则,才是关键。

最终由败诉方承担,这是基本原则。 法律有一个非常核心的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这是总的指挥棒。意思是,等官司水落石出,法院判决谁输了,那么不仅案子本身的责任(比如赔钱、道歉)他要承担,连这场官司产生的案件受理费,也基本上判由他来“报销”给原告。

举个例子:你因为借款纠纷起诉老王,要求他还10万。你先垫了2300元的诉讼费。最后法院判决老王败诉,要他归还你10万。那么,这2300元诉讼费,也会在判决书中写明由老王承担。你垫付的2300元,可以理解为法院先让你保管,最后找败诉的老王要回来给你。

财产保全费也一样。如果是因为你的合理申请,保全了对方的财产,并且最终你胜诉了,那么这笔保全费也属于你的合理维权支出,一般会判决由败诉方承担。

现实没那么简单:几种特殊情况的探讨

生活往往比原则复杂,官司的结果也并非总是“非黑即白”。所以费用的承担也会有变化:

1.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 比如你起诉要求对方赔你10万,但法院经过审理,只支持了5万,另外5万的请求没依据。那么你就属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这种情况下,诉讼费用不会只由一方全包。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各自败诉部分的比例,来分担诉讼费。你赢的那部分对应的诉讼费,由对方承担;你没赢的那部分对应的诉讼费,就得你自己承担了。

2. 调解与撤诉:费用大减! 打官司不一定非要拼到你死我活。如果中途你们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和解了,或者你主动撤诉了,法律是鼓励的。这时候,诉讼费的收取会大幅优惠:

调解结案:诉讼费减半收取,由双方协商分担。协商不成的,法院会决定如何分担。 撤诉:诉讼费也是减半收取,但由原告承担。因为你启动了程序又主动结束,所以这个成本主要你自己负责。

3. 申请财产保全错了怎么办? 这就是为什么申请保全时法院要求你提供担保。如果你的申请有错误(比如你申请冻结了对方的账户,但最后官司你打输了,或者你要求保全的金额远远高于法院判决支持的金额),那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比如账户被冻造成的生意损失、利息损失),就需要你用你提供的担保来赔偿。你垫付的保全费,自然也就自己承担了,还可能额外赔钱。

4. 谁请律师谁花钱 非常重要的一点:上面说的起诉费、保全费,都是交给法院的“规费”。你请律师花的律师费,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比如知识产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等少数案件)或合同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己承担,不能当然地要求败诉方报销。这点和诉讼费、保全费的处理规则完全不同,一定要分清。

给普通人的几点实在建议

起诉前掂量清楚:别冲动。先算算账,你的诉求金额有多大?预交的诉讼费、可能发生的保全费是多少?评估一下自己证据充不充分,胜算有多大。如果金额不大,诉讼费占比高,又要自己先垫付,就要权衡是否值得,或者能否通过其他途径(调解、协商)解决。 申请保全要谨慎:财产保全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保障权益,用错了可能反噬自身。一定要有比较扎实的证据和理由再去申请,并且准备好法院要求的担保。 保留好所有票据:你预交诉讼费、保全费的票据(法院开的收据),一定要妥善保管。这是你日后向败诉方追索这些费用的凭证。 积极面对调解:如果法院组织调解,不妨认真考虑。既能更快解决纠纷,又能省下一半的诉讼费,对双方都是止损。

总之,打官司的费用问题,核心逻辑是“启动者垫付,责任者终付”。我们作为普通人,了解这些规则,不是为了好斗,而是为了在不得不面对法律程序时,能心里有底,算明白账,更理性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在法治社会里生活。希望这篇聊天式的梳理,能帮你解开一些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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