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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跟邻居老张聊天,他说最近在办房贷,银行建议他买个财产保全保险,他一脸困惑地问我:“这玩意儿到底要不要买?是不是又是什么推销套路?”相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疑问。今天咱们就从普通人的角度,聊聊财产保全保险到底是怎么回事,以及我们普通人该如何看待它。
简单来说,财产保全保险就是当你因为打官司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比如冻结对方账户、查封房产等)时,法院通常会要求你提供担保。如果你拿不出足够的现金或房产作为担保,就可以通过购买这种保险来代替。
比如说,你跟别人有经济纠纷,怕对方转移财产,想向法院申请先把对方的房子或存款冻结起来。法院会想:“万一你申请错了,给对方造成损失怎么办?”所以要求你提供担保。这时候,财产保全保险就派上用场了——保险公司出面向法院承诺,如果你的申请有误造成损失,保险公司会负责赔偿。
从法律规定上看,并非绝对强制,但实践中往往“不得不买”。
我朋友小李去年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他跟合作方有合同纠纷,涉及金额80多万,想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要求他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的担保,也就是80多万。小李一时拿不出这么多现金,房产抵押手续又太复杂,最后只好花了4000多块钱买了财产保全保险,问题才解决。
所以,虽然法律没有白纸黑字写“必须买”,但当你需要财产保全又无法提供传统担保时,这种保险就成了最实际的选择。尤其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下子拿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现金或等价物做担保,确实不现实。
去年小区里王姐离婚时就用了这个保险。她发现丈夫偷偷转移夫妻共有的存款,起诉离婚的同时,立刻申请财产保全。因为她名下没有足额资产做担保,就买了财产保全保险,成功冻结了相关账户,最后在财产分割中保住了自己应得的部分。
不需要提前购买,等真正需要时再办理即可。这种保险都是按次购买,保障期限通常覆盖整个诉讼过程。
价格方面,费率一般在保全金额的千分之几,比如保全100万财产,保费可能就两三千元。比起提供等值担保的资金压力,这个成本对大多数人来说更可承受。
最重要的考虑因素是你的诉讼是否有必要财产保全。如果对方明显有转移财产的风险,或者财产一旦被转移你的权利就很难实现,那就值得考虑。反之,如果对方信誉良好、财产稳定,也许就不必多此一举。
我表弟的公司前阵子就因为没注意第三点,买了保险后才发现当地法院不接受那家保险公司的保函,白白耽误了时间。
有的。除了购买保险,你还可以:
现金担保:直接存钱到法院指定账户 房产、车辆抵押:用不动产或动产提供担保 担保公司担保:找专门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 第三人担保:找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为你提供担保但这些方式各有门槛:现金担保需要占用大量资金;房产抵押手续繁琐;担保公司收费可能更高;第三人担保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担保人。相比之下,财产保全保险确实为普通人提供了更便捷的选择。
回到老张的问题——财产保全保险必须买吗?我的回答是:不一定必须,但它是普通人行使诉讼权利的重要工具。
就像我们不会天天带着雨伞,但下雨时它确实有用。财产保全保险也是如此,你可能一辈子都用不上,但当你真的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又无法提供传统担保时,它会是一个重要的“备选方案”。
作为普通人,我们不必为这种保险焦虑,更不需要提前购买。只需要知道有这么个工具存在,当某天律师或法官提到“财产保全担保”时,你能明白这是什么,知道除了押房子押车,还有买保险这个选择,就足够了。
法律工具的意义,不是让我们整天担心会不会用上,而是让我们在需要时,有多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财产保全保险,就是这样一个途径——它不增加我们的生活焦虑,只在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时,提供多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