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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的一种常见手段,简单说就是怕对方在官司打完前把钱转移或者花掉,所以向法院申请先把对方的财产“冻住”。那么,如果一家公司被申请了财产保全,是不是公司所有的钱都会被冻结呢?这得看具体情况,并不是一刀切。
首先,财产保全有明确的额度限制。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保全时,需要提供担保,并且请求保全的金额不能明显超过他起诉的标的额。比如,他告公司要求赔偿100万,那他申请保全的金额通常也就围绕这100万左右,法院一般不会同意把公司账上远超过100万的资金全部冻住。所以,理论上,冻结的范围是以足以保障申请人可能的债权实现为限,不是想冻多少就冻多少。
其次,法院具体执行时,会去查公司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信息。常见的操作是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但冻结的金额也是以申请保全的数额为参考。如果公司某个账户里钱很多,法院可能只冻结相应额度的资金,而不是冻结整个账户,让账户完全无法使用。有时,如果账户里钱不够,法院还会查封公司其他的财产,比如机器设备、存货,甚至应收账款。
这里有个很关键的点:公司基本账户。这个账户是公司日常经营用的,发工资、交社保、采购原料都靠它。如果这个账户被全额冻结,公司经营马上就会陷入瘫痪。实践中,法院也会考虑这一点。如果公司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冻结基本账户会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和社会稳定(比如发不出工资),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基本账户的冻结,或者要求用其他等值的财产来替换担保。所以,并不是一被保全,公司就彻底“断粮”。
再者,有些类型的资金是受到法律特殊保护的,原则上不能用于清偿普通债务,因此在保全和执行阶段也可能免于冻结。例如:
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里的钱,这是国家三令五申要重点保护的。 专项用于特定项目(如国家重点工程)的专项资金。 公司缴纳的社保公积金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钱款。另外,财产保全分为“诉前保全”和“诉中保全”。诉前保全是在起诉前就申请的,条件更严格,必须情况非常紧急,而且申请人必须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30天内起诉,否则保全就会解除。诉中保全则是在官司进行过程中申请的。无论哪种,都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并不意味着公司真的欠钱或者官司一定会输。如果最后公司赢了官司,那么之前被冻结的财产会全部解封,如果因为保全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申请人还需要进行赔偿。
从公司的角度看,一旦账户或财产被冻,应该立刻做几件事: 第一,马上联系自己的律师,搞清楚是谁申请的保全、涉及的金额和理由。 第二,全面梳理自身财产状况,看看是否有上述提到的免于冻结的特殊资金。 第三,如果冻结严重影响了正常经营(特别是基本账户),尽快准备材料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置换担保物,比如用厂房、土地等不动产作为担保,请求解除对账户的冻结。 第四,积极应对官司本身,因为根源在诉讼,只有解决了纠纷,保全措施才会从根本上解除。
总结一下,财产保全并不会理所当然地冻结公司所有的钱。它是一个有额度、有范围、有条件的法律措施,核心是“够用就好”,并且会适当考虑公司的生存和经营需要。法律在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同时,也试图在债务人的正常权益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普通人来说,了解这些,无论是作为潜在的申请人还是被保全的公司,都能更理性地看待这件事,知道该如何应对,不至于一听“财产保全”就慌了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