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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仲裁里财产保全的费用谁来出,这事儿确实让不少打工人心里犯嘀咕。咱们就来把这事儿掰扯清楚,尽量说得明白些。
首先得弄懂啥叫“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你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担心公司那边转移财产、变卖资产,导致就算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于是向仲裁委或者法院申请,提前把公司的财产给“锁住”。比如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查封机器设备、车辆房产等等,让这些财产在官司打完前动不了。这就像下棋时提前看好对方的棋路,保住自己的胜果。
那么,申请这个保全措施,得花多少钱呢?主要涉及两块费用:一是交给法院的“申请费”,二是可能需要提供的“担保”。
申请费有个明确标准,不是随意要价的。根据法院的收费标准,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到10万元的部分,按1%交;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不过有个上限,就是最多不超过5000元。这笔钱是交给国家的,算是程序性成本。
另一块是“担保”。法院为了平衡双方利益,防止有人滥用保全措施、错误查封给对方造成损失,通常会要求申请保全的一方提供担保。担保可以是自己或第三方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也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如果找保险公司出保函,一般需要支付一笔保费,费率通常在财产价值的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左右,具体看情况。
关键问题来了:这些钱最终谁承担?
这里要分两个阶段看:申请时谁先垫付,和裁决后最终谁负担。
1. 申请时,一般得由劳动者先垫付。 你去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或仲裁委受理时,就会要求你先交申请费。如果需要担保,也得你自己去想办法解决担保物或买保函。这是启动程序的必要步骤,总不能指望仲裁委或法院帮你垫钱。
这一点对劳动者来说可能有点压力,尤其是担保。如果自己没财产可供担保,就得花钱买保函。但换个角度想,这制度也是为了防止随意查封,保护企业正常经营不被恶意干扰。好在现在很多地方法院对劳动争议案件有灵活处理,如果劳动者经济确实困难,可以提供信用担保或者降低担保比例,具体要咨询当地仲裁委或法院。
2. 裁决后,看官司输赢和责任划分。 官司打完,仲裁委做出裁决,或者后续到法院出判决,就会对这笔保全费用做出最终“定分止钱”。原则很明确:谁败诉,谁承担;或者说,因谁的责任引起了保全必要,费用就由谁担。
如果你(劳动者)赢了官司,比如仲裁委支持了你的工资、加班费、赔偿金等请求,那么通常可以认定,是因为公司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违约,才导致你有必要申请保全来确保权益。因此,你预先垫付的保全申请费,会裁决由公司方承担。你在申请保全时提供的担保也会解除。 如果你输了官司,或者你的申请被认定为恶意保全、过度保全(比如明显超标的查封),那么不仅保全申请费得你自己担,如果因为你的保全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比如账户冻结影响经营),公司还可以反过来向你索赔。所以,这笔钱最终落脚点,还是回到官司本身的是非对错上。它本质上是一种“诉讼成本”的分配,遵循“过错责任”原则。
几点实用的提醒:
保全不是必选项,要评估必要性。不是每个劳动仲裁案件都需要申请保全。如果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信誉不错,或者涉及金额不大,可能没必要走这一步,因为本身有成本。保全主要针对那些有明显转移财产迹象、经营严重不善或者老板“跑路”风险高的公司。 证据是关键。你想申请保全,光嘴上说担心公司转移财产不行,最好能提供一些线索或初步证据,比如发现公司在低价变卖设备、频繁大额转账、准备注销等等。这样法院支持你申请的可能性更大。 费用记得在仲裁请求中列明。你在提交仲裁申请时,除了要工资、赔偿金,记得把“要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财产保全申请费”也作为一个明确的请求项写进去。这样仲裁委才会在裁决中一并处理。 咨询专业人士。劳动仲裁涉及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各地司法实践也有细微差别。如果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或者当地法律援助机构,了解最新的政策和常见做法。总之,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费,启动时要由申请人(通常是劳动者)垫付,但最终“买单”的,很大概率是那个违法或违约的公司方。它就像一把“保险锁”,你先付钱装上,如果最终证明你的权益主张是正当的,这个装锁的钱就能找对方报销。了解这个规则,能让你在维权时更有底气和策略,不至于因为担心费用而放弃必要的保全手段,从而更好地守住自己的劳动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