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的财产保全:普通人的“法律保险”
打官司时,最怕对方提前转移财产,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时候,“财产保全”就像一份“法律保险”,能帮你提前“冻住”对方的财产。下面用大白话讲清楚怎么操作、要注意什么。
简单说就是:你起诉别人前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查封、冻结对方的房子、存款、车子等财产,防止对方偷偷卖掉或转移。
举个例子:老王欠你50万不还,你听说他正准备卖房跑路。这时赶紧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就能先把他的房“锁住”,官司赢了直接拿房抵债。准备材料: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 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要冻结什么财产) 担保(自己用房产/存款担保,或找保险公司买“保函”,费用约1%-3%保全金额)提交法院:
起诉前、起诉时或判决前都能申请,越早越好。 法院48小时内会裁定是否同意。执行保全:
法院会查封对方房产、冻结银行账户、扣留车辆等。 注意:如果保全错误(比如对方没欠钱),你要赔对方损失。财产保全是法律给老实人的“防跑路工具”,但要用对时机、用对方法。遇到大额纠纷,别光等着打赢官司,提前“冻住”对方的财产,才能真正保住自己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