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我:"我想申请财产保全,但听说要交立案费,这是真的吗?"相信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有疑惑。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讲财产保全和立案费的那些事儿。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法院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在你打官司前或打官司过程中,先把对方的财产"冻住"。比如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扣押车辆等。这样就算官司打赢了,也不怕对方没钱赔。
答案是:要交钱,但不是"立案费"
很多人把保全费用和立案费搞混了。实际上:
立案费:是你去法院起诉时交的诉讼费,按标的金额比例收取 保全费: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单独交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你只是申请保全但还没起诉,那只需要交保全费;如果已经起诉了再申请保全,那就要既交诉讼费又交保全费。
保全费不是按保全财产金额的比例收,而是有固定标准:
保全金额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但有个上限: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举个例子:
保全5万元财产:交520元(30+49000×1%) 保全50万元财产:交2550元(30+90000×1%+400000×0.5%)先由申请人垫付,也就是谁申请保全谁先交钱。但最终这笔钱算在诉讼费用里,如果官司打赢了,可以让败诉方承担。
申请财产保全确实要交钱,但不是"立案费"而是"保全费",收费标准固定且有上限。这笔钱先由申请人垫付,胜诉后可以找对方要回来。保全是个技术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既能保护自己权益,又不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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