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担心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自己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很多人纠结一个问题:财产保全是不是一定要找担保人?今天我们就用最简单的方式讲清楚这个问题。
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法院在判决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变卖财产,提前冻结或查封对方的财产(比如房子、车子、存款等),确保将来判决后能顺利执行。
不一定! 但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目的是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措施,给对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果法院要求担保,常见的担保方式有:
现金担保——直接交一笔钱给法院(比如保全金额的30%)。 财产担保——用房产、车辆等作抵押。 保险公司保函——找保险公司开担保函(费用低、手续快,现在很常用)。 担保公司或第三人担保——找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或个人作保。如果法院明确要求担保,但你不提供,法院会驳回你的保全申请,对方就可能趁机转移财产,导致你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
如果你正在打官司,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案件情况选择合适的保全策略,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