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打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忽视了"财产保全"这一关键步骤。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讲,打官司不做财产保全可能会面临的严重后果。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在打官司前或打官司过程中,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财产,防止对方在官司期间转移财产。就像下棋时先"将军"一样,把对方的"财路"先封住。
我处理过这样一个真实案例:老王借给朋友小李50万做生意,后来小李赖账不还。老王起诉后胜诉,但执行时发现小李名下已经没有任何财产——原来在打官司期间,小李早就把房子过户给了亲戚,银行存款也转走了。老王虽然赢了官司,但一分钱都没拿到。
教训:如果不做财产保全,对方有充足时间转移财产,等判决下来可能已经"人去楼空"。
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常说:"保全过的案子好执行,没保全的案子难执行。"因为:
保全时已经查清了财产线索 财产被冻结后对方无法转移 执行时可以直接划扣或拍卖没保全的案子,执行法官要从头查财产,效率低且成功率小。
有些老赖会利用诉讼周期长的特点:
一审3-6个月 二审又3-6个月 执行程序再3-6个月这么长时间足够转移财产了。我见过一个案子,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第二天就开始卖房,等判决下来房子早就过户给他人了。
没做保全的话,你可能需要:
花钱请调查公司查财产线索 多次跑法院申请调查令 支付更高的律师费追查财产这些额外成本可能比保全担保费还高。
当事人常跟我说:"律师,我天天睡不着,就怕对方把钱转走。"这种焦虑很常见,做了保全至少心里有底。
遇到以下情况建议一定要做:
对方已经开始转移财产(如突然卖房卖车) 对方是公司,经营状况恶化 债务金额较大(超过10万元) 对方有失信记录或多次被告 涉外案件或对方可能在国外有财产简单三步:
准备材料:起诉状+保全申请书+财产线索+担保(可以用保险公司保函) 向法院申请:一般在立案时同时提交 法院裁定:符合条件的话48小时内会作出保全裁定费用参考:
保全费:按保全金额的0.5%收取,最高5000元 担保费:保函费用约1%-3%(视案情)❌ "对方看起来有钱,不用保全" → 等你想保全时可能已经晚了
❌ "保全太麻烦,等赢了再说" → 执行阶段才保全成功率低很多
❌ "保全要交很多担保金" → 现在可以用保险保函,成本很低
记住这句话:"打官司不做保全,就像下雨天不打伞——看似省事,最后吃亏的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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