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败诉后别慌,这几招帮你挽回损失》
在打官司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常见操作,但有时候法院可能会驳回我们的申请。遇到这种情况千万别自乱阵脚,我教你几个实用应对方法。
一、先搞清楚为什么败诉 法院通常会在裁定书里写明驳回理由,常见情况有:
证据不足(比如不能证明对方确实在转移财产) 担保有问题(担保物价值不够或担保手续不全) 不符合保全条件(比如普通欠薪官司去冻结对方公司账户)建议:收到裁定书后马上去找承办法官当面沟通,法官可能会透露裁定中没有写明的细节。
二、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补充证据:比如发现对方新买了豪车,赶快拍下车辆登记信息 更换担保:用银行存款替代房产担保(变现更快) 调整保全范围:把"冻结全部账户"改为"冻结50万元存款"特别注意:收到裁定后15天内可以申请复议,超期就真没机会了。
三、做好风险防范 曾经有个案件,原告第一次保全失败后,对方连夜转移了三套房产。建议:
马上到房管局查对方房产状态 联系执行法官做财产线索登记 可以考虑悬赏征集财产线索四、后续诉讼策略调整 如果保全确实无望,就要改变诉讼方案:
小额案件可申请先予执行 及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比诉前保全要求低) 注意收集对方财产线索,为将来强制执行做准备重要提醒:败诉后要盯紧对方动向,警惕财产转移。有个聪明的当事人就每天去债务人公司"闲逛",发现运货车辆异常后立即举报,最终成功截获了转移的货物。
最后要记住,保全失败不等于官司输定。我曾代理过一个货款纠纷,虽然三次保全申请都被驳回,但通过在法庭上突袭出示对方银行流水,最终当庭达成调解。打起精神来,官司场上转机往往就在坚持一下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