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诉讼中常见的法律手段,但有时候申请人可能需要撤销已经提交的财产保全申请。本文将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介绍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其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法律制度。
撤销财产保全通常有以下几种原因:
双方达成和解: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不再需要保全措施 保全目的已实现:比如被申请人已经提供了足够的担保 保全错误或不当:申请人发现保全申请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 诉讼终止:案件已经撤诉或终结,不再需要保全 保全期限届满:保全措施已经到期且不再续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财产保全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保全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损失撤销财产保全需要向原受理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名称、住所等) 原保全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号、保全裁定书编号等) 申请撤销保全的具体理由 申请撤销的具体财产清单(如部分撤销)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根据撤销理由不同,需要准备不同的证明材料:
和解协议(如因和解撤销) 担保文件(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其他能够证明撤销理由的文件将准备好的撤销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原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直接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交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建议使用EMS并保留凭证) 通过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提交(如已开通)法院收到撤销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形式审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实质审查:撤销理由是否成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经审查后,法院会作出裁定:
同意撤销的,出具解除保全裁定书 不同意撤销的,说明理由法院作出解除保全裁定后,会:
通知执行部门解除保全措施 向相关协助执行单位(如银行、房管局等)送达解除通知Q:撤销财产保全需要对方同意吗? A:不需要对方同意,但如果是因对方提供担保而撤销,当然需要对方配合提供担保。
Q:撤销申请提交后多久能解除保全? A:法院审查时间一般为3-7个工作日,具体视法院工作安排而定。
Q:撤销保全后还能重新申请吗? A:可以,但需要有新的理由和证据,不能随意重复申请。
Q:网上提交的保全申请如何撤销? A:可通过原提交渠道申请撤销,或直接联系受理法院。
Q:撤销保全需要交费吗? A:一般不需要额外费用,但已缴纳的保全费不退。
撤销财产保全是一项需要谨慎处理的法律程序,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实用的指导。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