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要交几回费?一篇给你讲明白的指南
打官司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很多人会申请“财产保全”。但关于保全费用到底要交几次,很多人搞不清楚。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全是干货,看完就懂。
财产保全费是法院收取的“担保费”,目的是确保你的申请不会滥用司法资源。这笔钱按保全金额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后面说),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但申请时得你先垫付。
1. 第一次:申请保全时交“申请费”
这是必交的,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计算: 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金额:每件交30元。 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比例交(比如1万元交120元,10万元交520元)。 注意:这笔钱是交给法院的,不是给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的。2. 第二次:可能需要交“担保费”
法院一般要求你提供担保(比如房产、存款,或找保险公司出保函)。 如果用财产担保:比如押房子,通常不用额外花钱,但需要办手续(如查封登记费,几百元)。 如果用保函担保: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会收保费,一般是保全金额的0.1%1%(比如保100万,保费约10001万元)。 重点:这笔钱不是交给法院的,是给担保方的,相当于“买保险”的钱。3. 第三次:续保时可能再交费
保全期限最长1年(银行账户一般6个月),到期前如果想继续冻结,得申请“续保”: 法院可能再收一次申请费(有的法院按半价收,有的不收,看地方规定)。 担保也要续期:比如保函到期了,得重新买,再交一次保费。打官司已经够头疼了,保全费用这块千万别花冤枉钱。建议提前咨询律师或法院立案庭,把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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