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在打官司时很常见,但很多人搞不清楚到底该由哪一方来提供。今天我们就用大白话把这事说清楚。
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法院为了防止对方在官司期间转移财产,提前把财产"冻住"的措施。比如张三欠李四钱不还,李四怕张三把房子车子卖了跑路,就可以申请法院先把这些财产查封。
原告方:这是最常见的。比如你是债主,对方欠钱不还,你起诉后可以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
被告方:这个很多人不知道。特殊情况下被告也可以申请保全。比如对方告你欠钱,但实际是你多付了钱,你可以申请保全对方财产。
法院主动采取:极少数情况下,法院觉得有必要也会主动保全,但这种情况很少见。
申请人提供:一般来说,谁申请保全谁就要提供相应措施。最常见的是交保证金,或者找保险公司出保函。
特殊情况下对方提供:比如你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法院可能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来解除保全。
不是申请就一定能保全:法院要看你的理由和证据是否充分。
保全要花钱:交保证金通常是保全金额的30%左右,找保险公司出保函也要付保费。
保全错了要赔钱:如果你申请保全最后证明是错的,给对方造成损失你要赔偿。
保全有期限:不是一直有效,要注意续保。
× 以为申请保全就一定能冻住对方财产 - 其实法院会审查 × 以为保全不用花钱 - 实际要交保证金或保费 × 以为只有原告能申请 - 被告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
记住,财产保全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保障你的权益,用不好可能自己要承担责任。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慎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