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后“无生活来源”怎么办?普通人必知的5条自救指南
生活中,如果有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常见手段。但若被保全的财产是对方唯一住房、工资卡或基本生活费,可能导致被保全人“无米下锅”。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本文用最直白的语言,教你合法自救。
财产保全指法院根据申请,冻结、查封对方的财产(如存款、房产、车辆),防止转移资产。但若保全过度,比如:
冻结工资卡(对方唯一收入来源); 查封唯一住房(无其他住所); 扣留低保金、残疾人补助等特殊款项;
就可能让被保全人无法维持基本生活。关键点:法院允许保全财产,但必须保障被保全人的生存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若保全明显超出必要范围,法院可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怎么做: 写一份书面申请(模板可参考法院官网); 附上证据(如工资流水、低保证明、医疗单据等); 重点说明被冻结的财产是生活必需,且无其他收入来源。 2. 申请“置换担保”如果名下还有其他财产(如车辆、首饰),可向法院申请用这些财产替换被冻结的工资卡或房产。法院一般会同意。
3. 要求保留“最低生活费用”即使工资卡被冻结,也能申请法院保留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费用(如每月2000元)。需提供:
近6个月工资流水; 家庭人口证明(如抚养孩子、赡养老人)。 4. 异议:针对“错误保全”若被保全的财产根本不属于对方(如误冻第三人账户),可提出执行异议,要求立即解封。
5. 极端情况:申请司法救助如果因保全导致无法看病、吃饭,可向法院或民政部门申请临时救助(部分城市有紧急援助渠道)。
遇到财产保全别慌,按上述步骤维权,法律始终保障每个人的生存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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