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很多人会选择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这项措施涉及的费用问题常常让人困惑——这些钱到底该谁出?今天我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
简单说,就是在正式起诉前,先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银行账户、查封房产车辆等财产,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把财产转移走。这就像打牌前先"押注",确保对方不会中途跑掉。
主要产生三类费用:
申请费:交给法院的钱,按保全金额比例收取,最高不超过5000元 担保费:找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出具保函的费用(通常1‰-3‰) 执行费:法院实际去查封、冻结时产生的费用基本原则:谁败诉谁买单,但实际操作中有几个关键点:
申请费:申请人先垫付,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比例分担。
担保费:
如果申请人胜诉:可以要求对方承担 如果申请人败诉:自己承担 实践中法院可能不支持全额赔付担保费特殊情况:
如果保全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申请人要赔偿 诉前保全后没在30天内起诉,法院会解除保全,费用不退评估胜诉把握:只有确信能赢才申请,否则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
合理确定保全金额:不是越多越好,超额保全可能被要求赔偿
选择合适担保方式:保险保函成本较低,现金担保可能影响资金周转
及时起诉:保全后30天内必须正式起诉,否则保全解除,费用白花
× 认为保全费能全部要回来——实际法院可能只支持部分 × 以为担保费算"诉讼费用"——其实属于损失,需单独主张 × 觉得保全金额越大越好——超额保全可能面临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保障权益,用不好可能反受其累。建议在专业人士指导下操作,既要考虑费用承担问题,更要评估案件本身胜诉可能性。记住:法律程序中的每一分钱支出,都要花在刀刃上。
(注:具体操作请以最新法律法规和当地法院实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