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诉讼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性保护措施,以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的一种法律制度。
简单来说,就是"先下手为强",在官司还没打完前,先把对方的财产"冻住",防止对方把财产转移走,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如果我要告一个人,能不能通过财产保全把他亲属的财产也冻结了?答案是:可以,但有严格条件限制。
法律明确规定,财产保全的对象是"被申请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也就是说,原则上只能冻结被告自己的财产,不能随便冻结其亲属的财产。
亲属名下财产实际属于被申请人所有
如果被申请人为了逃避债务,把自己的财产转移到亲属名下(比如把房子过户给子女、配偶),这种情况下,只要你能提供初步证据证明这些财产实际上是被申请人的,法院可以冻结这些"名义上属于亲属"的财产。
实务案例:张三欠李四100万元,诉讼前把名下两套房产都过户给了妻子。李四起诉后申请财产保全,提供了房产过去5年一直由张三实际控制的证据,法院裁定冻结了这两套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被起诉,债权人可以申请冻结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被申请人的份额。
注意:法院通常只会冻结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除非能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亲属作为担保人或连带责任人
如果亲属为被申请人提供了担保,或者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合伙人的配偶在一定条件下可能承担连带责任),那么这些亲属的财产也可以被保全。
这是最困难的部分,需要提供"初步证据",常见证据包括:
财产转移的时间点(如债务形成后突然转移) 转移人与受让人之间的特殊关系(直系亲属关系更容易被认定) 受让人支付对价的情况(如亲属以明显低价购买) 财产转移后的实际控制情况(如房产转移后仍由被申请人居住) 资金流向证据(如钱转给子女后又被转回)财产保全可以冻结亲属名下的财产,但必须满足严格条件,核心是要证明这些财产实际上属于被申请人所有。这类保全申请难度较大,需要专业的法律策略和充分的证据准备,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操作,避免因错误保全而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