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打官司前先“冻住”对方财产,这笔钱该咋算?
打官司最怕啥?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这时候“财产保全”就成了关键——就像打牌前先“押注”,把对方的房子、存款、车子提前“冻住”,防止他转移财产。但法院不是免费帮你“冻”,得交“财产保全费”。这笔钱到底怎么算?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
简单说就是法院帮你查封、冻结对方财产时收的手续费。比如你起诉别人欠你100万,怕他偷偷卖房跑路,就可以申请法院先把他的房子“贴封条”,但要先交这笔费用。
法院按你申请保全的财产金额分段收费,和打官司的诉讼费算法类似,但便宜很多。举个栗子:
1千元以下:统一收30元(最低消费)。 超过1千~10万元部分:按1%交。比如申请保全5万元,费用=30+(50,000-1,000)×1%=30+490=520元。 超过10万元部分:按0.5%交,封顶5,000元(哪怕你保全1个亿,最高也只交5,000元)。口诀:千内三十块,十万内1%,超十万砍半,五千就封顶!
注意:如果保全错了(比如你乱冻结别人财产),还得赔对方损失!
Q:财产保全费≠诉讼费? 对!诉讼费是打官司的钱,保全费是“冻财产”的钱,两笔分开算。
Q:不交会怎样? 法院直接驳回申请,你的“冻结计划”就泡汤了。
总结:财产保全费就像“保险锁”,花小钱防止对方耍赖。记住分段收费规则,灵活用担保,别让到手的钱飞了!
(本文参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具体以法院实际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