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没做财产保全,要担责吗?——说清这4种情况
财产保全是打官司时的重要措施,能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如果律师没及时申请保全,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律师是否要担责?关键要看以下4种情况:
如果当事人和律师签合同时,书面或口头明确约定“律师负责申请财产保全”,但律师因疏忽或遗忘没办,导致财产流失,属于违约行为
。
法律依据:《律师法》第54条规定,律师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举例:张三起诉李四还钱,律师答应申请冻结李四账户,但拖到开庭才行动,结果李四提前转走存款。张三可要求律师赔偿。
有些律师为接案子,故意不提“需要保全财产”,或轻描淡写说“官司稳赢不用保全”。结果胜诉后对方没钱还,律师可能因未充分尽到告知义务
担责。
关键点:律师是否解释了保全的作用和风险?是否记录在咨询笔录中?举例:王五咨询律师能否打赢欠款官司,律师说“肯定赢”,但没提保全。结果对方在诉讼期间卖房跑路,律师可能因过失被投诉。
不是所有案件都能做财产保全,如果律师努力过但被法院驳回,或对方确实没财产可保全,律师不担责。
常见情况: 当事人没提供担保(法院要求交保证金); 对方财产已抵押/查封; 紧急情况下法院未及时裁定。举例:赵六要求冻结对方车辆,但未按法院要求交10万元担保金,导致保全失败,责任在赵六自身。
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配合,比如:
及时提供对方财产线索(银行账号、房产地址等); 配合缴纳担保费用。
如果因当事人拖延或信息不全导致保全失败,律师无过错。举例:孙七的律师多次催他提交对方房产信息,孙七拖了3个月才给,期间房子已被卖掉,律师不担责。
总结:律师是否担责,关键看ta是否有过错。如果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损失,可以起诉索赔;如果是客观原因或当事人责任,则很难追责。
(本文依据《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司法实践原创撰写,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