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要交多少?一篇给你讲明白
打官司时,为了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很多人会申请“财产保全”,但保全不是免费的,得先交一笔“财产保全费”。这笔钱到底怎么算?今天就用大白话给你讲清楚。
这笔钱是法院收的,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和案件受理费类似。但和案件受理费不同,保全费是专门针对“冻结、查封财产”这项服务收取的。
根据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4条规定,财产保全费按保全金额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金额的:每件交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但有上限! 不管保全金额多大,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举例说明保全5万元:
1000元部分:30元 剩余4.9万元(49000×1%)=490元 总计:30+490=520元保全50万元:
1000元部分:30元 9.9万元部分(99000×1%)=990元 剩余40万元(400000×0.5%)=2000元 总计:30+990+2000=3020元保全1000万元:
按公式算下来超过5000元,但最高只收5000元。财产保全费的计算有明确标准,按保全金额阶梯收费,但封顶5000元。申请前要权衡成本和风险,避免花冤枉钱。如果金额较大或情况复杂,建议找专业律师帮忙规划。
(本文内容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及实务经验整理,具体以法院最新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