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申请如何解除财产保全?一文讲清关键步骤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常通过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债务人的资产。但如果债务人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这种保全措施可能影响公平清偿。本文用大白话解释:破产申请后如何解除财产保全,以及需要注意的实操问题。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为了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向法院申请的“临时冻结”。而破产程序的核心是让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如果个别债权人通过保全“抢先占住”财产,就违背了破产法“平等清偿”的原则。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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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第19条明确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破产申请已被法院正式受理
仅提交破产申请不够,必须等到法院裁定受理破产,并指定管理人后,才能解除保全。 举例:A公司欠债被保全,但法院审查后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驳回申请,保全措施继续有效。保全的财产属于债务人所有
如果财产实际属于第三人(如担保物、代持资产),需另案处理,不自动解除保全。由管理人主动申请解除
破产管理人接管后,需向作出保全裁定的法院或行政机关提交解除申请,并附上破产受理裁定书。管理人核查财产 管理人需先确认被保全财产的性质(是否属于债务人)、位置(如银行账户、房产等),并整理清单。
向原保全法院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破产受理裁定书、管理人身份证明、解除保全申请书(需写明理由和法律依据)。 注意:如果保全措施是行政机关(如税务查封)作出的,需同步联系该机关。法院审查后裁定解除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在5-10个工作日内裁定解除,并通知执行单位(如银行、车管所)。财产移交管理人
解除保全后,相关财产纳入破产财产池,由管理人统一分配。Q1:债权人不同意解除保全怎么办? 破产程序具有强制性,即使债权人反对,只要法院已受理破产,保全必须依法解除。债权人如有异议,可向破产法院提出,但不影响解除程序的进行。
Q2:解除保全后,债权人还能追偿吗? 可以,但需通过破产程序申报债权,按清偿顺序分配(如职工工资、税款、普通债权等),不能单独执行。
Q3:债务人恶意破产逃避债务怎么办? 如果债权人能证明债务人虚假破产,可申请法院驳回破产申请,保全措施会恢复。
关键点:破产程序启动后,法律优先保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解除保全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步骤。遇到复杂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破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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