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中的夫妻共同财产:你需要知道的5个关键点 (文/法律实务观察)
在债务纠纷或离婚诉讼中,财产保全是常见的法律手段。但当被保全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时,问题就变得复杂。本文用最直白的语言,帮你理清其中的法律门道。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工资、投资收益、房产等,原则上都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简单说:婚后挣的,一人一半。
关键点: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只要婚后购买,配偶也有权主张份额。
能,但有条件
。
法院可以冻结债务人名下的财产(包括其占有的共同财产份额),但要注意: 只能冻结债务人对应的份额(如一套房,最多冻结债务人享有的50%); 配偶可提异议:如果配偶能证明财产来源(如用个人婚前存款购买),可申请解除冻结。案例:老王欠债,法院冻结他和妻子共有的存款账户。妻子提供婚后工资流水证明账户资金主要来源于自己,法院可能部分解冻。
及时提出执行异议 收到冻结通知后15天内,向法院提交证据(如结婚证、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要求保留自己的份额。
分割财产后再执行 如果债务是个人债务(如赌博借款),可先通过离婚诉讼或婚内财产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再申请仅执行债务人分得的部分。
总结:法院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保全时,遵循“不动无辜者蛋糕”原则。关键在于配偶是否积极主张权利,并提供有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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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具体案件因细节不同,处理结果可能有差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