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以下是一篇通俗易懂的原创文章,专门介绍上海市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担保函:
打个比方:张三欠你100万,你起诉到法院,但担心他偷偷转移财产(比如卖房、转钱),导致将来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时候,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先把张三的房产、存款等“冻住”,防止他动手脚。
为什么需要担保函?法院怕你乱申请保全(比如其实张三没转移财产),万一保全错了,会给张三造成损失(比如房子没法卖)。所以法院要求你提供“担保”,相当于一种“保险”:如果保全错了,担保方(比如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会赔钱给张三。
谁可以出担保函?
保险公司(有资质做诉讼担保的) 担保公司(需在上海法院认可的名单内) 银行保函(部分银行可开)
注意:个人或普通公司出具的担保无效。担保函内容必须包括
明确写“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一般=你申请的保全金额) 承诺“若保全错误,愿赔偿对方损失” 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费用怎么算? 通常按担保金额的0.5%-2%收费(比如保100万,付5000-2万)。保险公司可能更便宜,担保公司略贵但通过率高。
Q:自己没钱,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A:可以!找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出函,你只需付服务费(不用押全额资金)。
Q:官司输了会怎样? A:如果保全确实错误(比如张三根本没转移财产),担保方会赔偿他的损失;如果你自己提供的担保(比如押房子),法院可能执行你的财产。
Q:担保函有效期多久? A:一般覆盖整个诉讼周期(一审+二审+执行),具体看约定。
财产保全担保函就像“法律保险单”,帮你锁定对方财产的同时降低风险。上海法院对此流程较灵活,善用专业机构担保,能让你维权更安心。
(本文基于上海法院2023年实务指引整理,具体个案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希望这篇原创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如需调整细节或补充案例,可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