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说,财产保全就是打官司前或打官司时,怕对方转移财产导致将来判决执行不了,先向法院申请把对方的财产"冻住"。
举个例子:老王借给老李100万到期不还,准备起诉时发现老李正在偷偷卖房。这时候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先把老李的房子查封,防止他卖了房子跑路。
财产保全分三种情况:
诉前保全:还没起诉就能申请,但情况必须紧急!比如发现对方正在连夜转移财产,这时候要48小时内做决定。
诉中保全:已经起诉了,在判决前都能申请。
执行前保全: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前,发现对方要转移财产。
申请流程其实不复杂:
写申请书:写清楚要保全的财产信息、保全理由、担保情况
提供担保:一般要提供相当于保全金额30%的担保(现金、房产、担保公司保函都行)
法院审查:法院48小时内作出裁定
执行保全:裁定后立即执行,可以查封房产、冻结账户、扣押车辆等
法院常用的"冻住"财产的方法有:
银行账户:冻结存款,只能进不能出 房产土地:查封登记,不能买卖抵押 车辆船舶:扣押实物或查封登记 股权债权:冻结股权变更,通知第三方不得支付 贵重物品:扣押实物别乱保全:保全错误要赔对方损失,金额要合理
及时起诉:诉前保全后30天内必须起诉,否则解除
担保要足:担保不足可能被驳回
财产线索:自己要先摸清对方财产在哪,法院不负责找财产
续保及时:冻结银行账户最长1年,到期前要记得续保
出现这些情况,保全会被解除:
申请人主动申请解除 被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保全错误的 申请人败诉的 诉前保全后30天没起诉的财产保全是法律赋予的"先手棋",用好了能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确保将来判决能落到实处。但也要注意合理使用,避免滥用权利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