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告知书填写指南:手把手教你避坑》
财产保全告知书是诉讼中保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填错可能导致保全失败。作为从业10年的律师,我总结出以下“白话版”填写要点,帮你少走弯路:
抬头要精准
法院名称必须与《受理案件通知书》完全一致,例如“XX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注意“第几”不能漏)。 常见错误:写成“XX省高级人民法院”但实际案件在基层法院。当事人身份
原告/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公司)或身份证姓名(个人),一个字都不能差。 被告/被申请人:若对方是个体工商户,名称格式应为“XX市XX区张三烧烤店”(带行政区划)。(1)银行账户
正确写法:
“被申请人李四在中国工商银行XX分行XX支行(账号:62221234)的存款,余额约50万元”。 错误示范:
“李四的工行卡存款”(未提供支行和账号,法院无法执行)。(2)房产/车辆
必须提供产权证号或车牌号,例如:
“位于XX市XX区XX路8号2单元301室(房产证号:X京房权证XX字第123456号)”。(3)微信/支付宝
需明确账户绑定信息:
“被申请人王五实名认证的支付宝账户(绑定手机号1385678)”。:诉讼请求本金+预估利息(一般按LPR的4倍计算至保全时)。 示例:借款纠纷中主张100万本金,可写:
“请求保全被申请人财产共计108万元(含本金100万及暂计8万元利息)”。落款日期
必须早于或等于提交法院的日期,若写“2024年8月30日”但9月才递交,可能被质疑时效。签字盖章
公司作为申请人时,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缺一不可。附件清单
列明所有证据名称,如:
“附件:1. 借款合同复印件;2. 银行转账记录”。总结:财产保全告知书的核心是让法院能精准执行。按上述步骤填写,既能避免因格式问题被退回,又能提高保全成功率。如有复杂情况(如对方财产在境外),建议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本文系根据实务经验原创撰写,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