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简单说就是"先把对方的钱和东西冻住"。当您作为受害人担心对方可能转移财产、逃避赔偿时,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临时措施,防止对方把财产变卖、转移或藏匿。这就像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可以出示黄牌警告犯规球员一样,财产保全就是法律给受害人提供的一种"预防性保护"。
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您确实有合法权益可能受损,而且对方确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到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交上述材料。现在很多地方法院也支持网上提交。
法院会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时)。如果同意保全,会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
法院会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扣押车辆等措施。保全期限根据不同财产类型从1年到3年不等。
Q:申请保全要花多少钱? A:保全费用包括两部分:
申请费:不超过5000元(按保全金额比例计算,最高封顶5000) 担保费:如果用保险公司保函担保,费用约为担保金额的1%-3%Q:如果保全错了怎么办? A:如果最终证明您申请保全有误,您需要赔偿对方因保全造成的损失。这就是为什么法院要求提供担保的原因。
Q:对方被保全后还能用钱吗? A:被冻结的银行账户通常只进不出,但法院会保留基本生活费用;被查封的房产可以居住但不能买卖。
财产保全就像法律赋予受害人的"紧急制动按钮",正确使用可以有效保护自身权益,但也要注意合理合法运用,避免滥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当您的合法权益面临威胁时,不妨考虑这一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取公平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