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因各种原因导致的债务纠纷。当债权公司发现债务公司有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等行为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身债权,维护合法权益。那么,如何写好一份公司欠款财产保全申请书呢?下面将详细解读,为您提供专业指导。
财产保全是债权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之前,为保障将来能得到被保全人的财产以抵偿债务而采取的法律措施。当公司发现债务人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或者担心其将来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依法作出是否采取保全措施的裁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即保全财产的拥有者或支配者; 有明确的被保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 有法定事由,包括: 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伪造财产或者虚构债务等行为的; 对方无固定居所,为法院判决预期或判决之后的执行提供保证的; 对方信用状况不佳,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的; 其他可能导致人民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保全的债权人(公司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和债务人(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等)的基本信息,以及涉及的标的物或具体债权情况。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内容。申请人应详细陈述申请保全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包括:
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如签订的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等; 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具体事实,如银行流水、账目异常等; 对方存在逃废债行为的风险,如经营异常、抽逃资金等; 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如财产的性质、价值、所在地等。申请人应明确提出保全请求,包括:
请求人民法院采取何种保全措施,如查封、冻结、扣押等; 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和价值,如对特定财产还是对所有财产,以及财产的价值; 请求保全的期限,如自裁定之日起多长时间内生效等。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的事实,以及申请保全的财产情况。证据材料包括:
身份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债权证明:合同、票据、欠条等; 对方存在隐匿转移财产行为的证据:银行流水、账目异常等; 对方存在逃废债行为风险的证据:经营异常信息、抽逃资金等; 拟保全财产的证据:财产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财产保全申请应尽早提出,避免因债务人转移财产导致保全无效的情况发生。
申请书的内容应准确无误,特别是涉及的金额、财产等关键信息。
申请书应包含所有必要的内容和证据,避免因材料不全导致申请被驳回。
案情: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A公司已按约定交付货物,但B公司迟迟未支付货款,经多次催告仍不予支付。A公司发现B公司有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等行为,为保障自身债权,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申请书要点:
基本信息:
债权人:A公司(详细信息) 债务人:B公司(详细信息) 标的物:某批货物(详细信息)申请保全的事实理由: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合同,A公司已按约定交付货物,但B公司未按约支付货款,经多次催告未果。 B公司存在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等行为,如银行流水显示其有大额资金异常流动,且公司经营异常,存在抽逃资金的风险。 申请保全的财产为B公司名下的一套房产(详细地址),该房产价值足以覆盖B公司所欠货款。保全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对B公司名下房产予以查封,自裁定之日起生效。 请求人民法院裁定B公司在案件审理期间不得对该房产进行任何处置。证据材料:
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 交付货物的运单、收据等 B公司未支付货款的证据 B公司银行流水、经营异常信息等 拟保全房产的权属证明、评估报告等申请财产保全是一项严谨的法律程序,关系到债权保障和公司权益。撰写财产保全申请书需要全面、准确、严谨,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建议在申请前咨询专业律师,根据具体案情提供定制化指导,确保保全申请顺利通过,最大限度保障债权公司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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