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担保作为合同中常见的担保方式,在促进交易顺利进行、保障债权人利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复杂化,履约担保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尤其是履约担保返还问题成为实践中争议的焦点。为了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履约担保行为,最高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8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履约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履约担保返还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解释》明确规定了履约担保返还的条件,即“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其中,债务履行期限届至是指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因债权人同意提前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等原因,实际履行期限届满。
值得注意的是,《解释》还规定了担保人可以提前请求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两种特殊情形:
主合同变更:如果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范围超出变更后主合同的范围,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担保物的担保权益或者撤销超出部分的担保合同。 债权人同意: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过程中,如果债权人同意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担保人当然可以请求担保物的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对于履约担保返还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在《解释》中做了详细的规定。
首先,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发出书面的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通知,通知中应当明确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理由、返还担保物的种类、数量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范围等。
其次,债权人收到担保人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审查。如果债权人认可担保人的请求,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如果债权人不认可担保人的请求,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向担保人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提出异议。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提出异议的,担保人可以按照通知的内容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
此外,对于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有争议的,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审理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案件,应当依法通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
在实务操作中,担保人应当注意留存向债权人发出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通知的证据,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必要的通知义务。此外,担保人应当仔细审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准确判断债务履行期限是否届至,以及是否存在主合同变更、债权人同意等特殊情形。如果担保人对债权人提出的异议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条件是否成就。
债权人收到担保人的担保物返还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审查担保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如果担保人的请求不符合《解释》规定的条件,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提出异议。在诉讼中,债权人应当提交证据证明担保人的请求不符合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条件。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向甲公司供应一批设备,合同总价款为1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同时约定,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提供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20%。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了某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为200万元人民币。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甲公司提前完成了对设备的需求采购,因此请求乙公司提前返还银行保函。乙公司认为银行保函是履约担保,在合同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况下,甲公司无权请求返还。
根据《解释》的规定,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本案中,甲公司提前完成了对设备的需求采购,属于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情形,乙公司可以请求甲公司返还银行保函。
【案例二】
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承接丁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总价款为5000万元人民币。合同同时约定,丙公司应当向丁公司提供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款的10%。合同签订后,丙公司向丁公司提供了抵押担保,抵押物为丙公司名下一处房产,评估价值为600万元人民币。后双方经协商,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了变更,将合同总价款变更为4000万元人民币。丙公司认为抵押担保的范围超出了变更后合同的范围,请求丁公司返还超出部分抵押物的担保权益。
根据《解释》的规定,主合同变更后,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范围超出变更后主合同的范围,担保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部分担保物的担保权益。本案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导致丙公司提供的抵押担保范围超出了变更后合同的范围,因此丙公司有权请求丁公司返还超出部分抵押物的担保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履约担保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履约担保返还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履约担保返还的条件和程序。在实务操作中,担保人应当仔细审查主合同的履行情况,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返还担保物或者撤销担保合同的条件,并注意留存必要的通知证据。债权人收到担保人的请求后,应当及时审查,如果认为担保人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可以向担保人作出书面解释或者提出异议。通过对《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履约担保行为的规范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