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赔偿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赔偿款项的重要手段。那么,在工伤赔偿金额达到20万元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少费用呢?这涉及到诉讼保全的费用计算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司法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申请或者自己主动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紧急措施,依法限制被申请人处分的财产,以保证将来生效裁判的履行。
在工伤赔偿纠纷中,如果工伤职工担心用人单位转移、隐匿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或房产等财产,确保最终判决生效时有财产可供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保全收费标准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的,应当按照实际保全的财产金额或者请求保全的财产金额收取保全费。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公式为:保全费=保全财产的价值×费率。
在费率方面,对不动产和特定动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费率为0.5%;对冻结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其他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费率为0.25%。
因此,如果工伤赔偿金额为20万元,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计算如下:
若保全不动产或特定动产(如房产、汽车等),保全费为:200000×0.5%=1000元; 若保全银行存款、债券、股票等其他财产,保全费为:200000×0.25%=500元。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需要承担公告费和执行费等费用。如果法院裁定申请人应当提供反担保,申请人还需要承担反担保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时预交保全费。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进行审查后,会出具《诉讼费用缴纳决定书》,通知申请人按照规定金额缴纳保全费。
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缴纳保全费:
现金:直接到人民法院的收费窗口缴纳现金; 银行转账:按照人民法院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 网上缴费: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费缴纳平台在线缴费。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保全申请,或者保全申请错误,申请人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的保全费。
李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时受伤,经工伤鉴定为九级伤残。李某与建筑公司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决定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李某担心建筑公司转移财产,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建筑公司的银行账户20万元。
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保全,李某需要预交的保全费为:200000×0.25%=500元。人民法院出具《诉讼费用缴纳决定书》后,李某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了保全费。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8万元。
工伤赔偿纠纷中,申请财产保全是保障赔偿款项的重要手段。根据诉讼保全的收费标准,工伤20万财产保全费用相对固定,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保全不动产或特定动产,或者保全银行存款等其他财产,并按照相应的费率计算保全费用。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还可能涉及其他费用,如公告费和执行费等。此外,如果法院裁定需要提供反担保,申请人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