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公司动态
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谁出
发布时间:2023-07-04 02:34
  |  
阅读量:

财产保全费担保费谁出?

在法律领域,财产保全是一项重要的措施,旨在保护当事人的财产免受侵害。然而,保全所涉及的费用问题一直备受争议。究竟是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还是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依法将费用负担给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呢?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的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财物保全前,应收交保全费;保全以后,由败诉方承担保全费。”也就是说,在提出保全申请之前,申请方需支付一定的保全费,而保全结束后,费用则由败诉方承担。这一规定的出发点是要确保民事诉讼的公正和合理,减轻无辜被告的经济负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保全费的负担就完全由败诉方承担,因为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财产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财产保全及担保费负担二者或一者有约定的,法院应予以支持。”这说明当事人之间在合同中对保全费用和担保费的分配作出约定时,法院会予以支持并给予认可。

再者,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裁定由一方或双方承担保全费。例如,当事人滥用保全申请、提出不实申请或其他恶意行为,导致对方的正当权益受到重大损害时,法院可以将保全费负担给滥用申请方。同样地,如果败诉方起意拒绝履行判决结果,从而需要再次申请保全措施,法院可能会判决败诉方承担全部或部分保全费。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也可以自行决定由公共财政承担部分或全部保全费。比如,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或公众利益,那么法院可能会由国家或公众财政承担保全费用。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费担保费的承担方式并无固定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费用分摊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裁定费用的具体承担方。无论是申请方、败诉方还是国家公共财政,负担费用的目的都是确保公正和合理。因此,要保证保全费的公正分配,我们需要依法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tags: 财产保全 法律 法制 法院
13456827720
13456827720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