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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保立案就是财产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5-04-09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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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保立案与财产保全的区别你了解多少?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手握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案款分配表,却发现执行款项难以执行到位。这时候,很多人会选择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执保立案和财产保全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执保立案和财产保全的定义

先来看看这两个概念的定义。

执保立案:是指在执行程序中,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能够顺利执行。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或者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对争议的涉案财产采取暂时冻结或者扣押等措施,以防止该财产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被转移、隐匿、毁损等,保证生效裁判能够得到实际执行。

执保立案和财产保全的区别

从定义上可以看出,执保立案和财产保全虽然都有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区别。

申请时间不同:执保立案是在执行程序中申请的,也就是说,法院已经作出判决或者仲裁裁决,但判决或裁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全部执行时,申请人可以申请执保立案。而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申请的,目的是防止争议财产在诉讼或者仲裁过程中被转移、隐匿、毁损等,保证将来能够顺利执行。

保全对象不同:执保立案的保全对象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而财产保全的保全对象是争议的涉案财产,通常包括对争议财产的暂时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

申请主体不同:执保立案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也就是说,只有拥有法院执行裁定书和执行案款分配表的当事人,才有资格申请执保立案。而财产保全的申请主体是一方当事人,即在诉讼或者仲裁中,原告或者被告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保全措施不同:执保立案的保全措施通常包括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而财产保全的保全措施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通常包括冻结、查封、扣押、收存等。

申请条件不同:执保立案的申请条件是人民法院已经作出执行裁定,并且申请执行人持有执行裁定书和执行案款分配表。而财产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人民法院尚未作出执行裁定,并且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

案例分析

小张与小李发生经济纠纷,小张将小李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小李赔偿小张经济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小张向法院申请了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小张发现小李名下已经没有财产,于是向法院申请了执保立案,要求冻结小李名下的银行账户。法院审查后,同意了小张的请求,对小李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

在这个案例中,小张申请的就是执保立案。因为小张手握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和执行案款分配表,但是发现小李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于是申请法院对小李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证将来能够顺利执行。

如果小张在诉讼过程中,发现小李有转移财产的嫌疑,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比如,小张发现小李名下的车辆可能被转移,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小李的车辆,以防止该车辆被转移、隐匿、毁损等。

如何选择执保立案或财产保全

那么,在具体情况下,如何选择执保立案或财产保全呢?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执行裁定,并且申请执行人持有执行裁定书和执行案款分配表,但是发现被执行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或者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等,就可以选择申请执保立案。

如果人民法院尚未作出执行裁定,但是申请人发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的可能,并且能够提供相应的财产证据,就可以选择申请财产保全。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保立案或财产保全都需要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并且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因此,在申请之前,最好咨询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了解具体的申请程序和要求。

总之,执保立案和财产保全都是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区别。了解这些区别,可以帮助我们在具体情况下做出正确的选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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