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费与诉讼费是在法律诉讼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开支,涉及到这些费用的承担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保全费和诉讼费由不同的主体承担。
首先,保全费是指当事人为了保全自己的权益而支付给法院或其他有关机构的费用,包括保全裁定费、保全实施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保全费用一般由申请保全的一方承担。也就是说,当事人申请保全时,需要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
其次,诉讼费是指在法律诉讼过程中,因起诉、应诉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审判费、执行费等。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法》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主要由败诉方承担。也就是说,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败诉,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当然,在具体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达成分担保全费和诉讼费的约定。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按比例或固定金额来分担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保全费和诉讼费的承担原则是基于案件结果的,即根据当事人在案件中的胜败来确定费用承担责任。而对于无证据证明能力的原因,一般按照诉讼费用负担触发条件进行判断。
总结起来,保全费由申请保全的一方承担,诉讼费主要由败诉方承担。双方还可以协商自行约定费用分担方式。这样的分担原则旨在平衡当事人权益、维护诉讼公平性。相关的具体规定可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