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
尊敬的法庭:
我以被告的身份,对贵庭下达的关于诉讼财产保全的裁定书提出驳回。
首先,我要明确指出,此项裁定书基于对我方财产的保全是缺乏充分的证据和理由的。根据我在案件中所提供的材料,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我有逃避支付债务的行为,因此对我的财产进行保全是毫无必要的。况且,在法律上,裁定财产保全必须要有足够的依据和证据支持,这一点在这个裁定书中并未得到合理解释。
其次,该裁定书对我方的损失和不利影响也没有进行充分的权衡。在我方财产被冻结的情况下,我将无法正常经营和支付生活费用,这直接损害了我方的权益,并对我方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因此,裁定财产保全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利益平衡,而非单方面偏袒原告。
此外,贵庭下达这样的裁定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也是需要考量的。我方在接到该裁定书后并未得到应有的知会,也没有提供申诉的机会。这种做法明显违背了公平正义和法庭程序的基本原则。
最后,我方认为裁定财产保全的决定应该由来案的法庭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全面审慎的判断,并不应简单依赖于原告的主张。对我方的财产进行保全涉及到重大利益,任何草率和错误的决定都将给我方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鉴于上述理由,我方请求贵庭撤销该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书。希望贵庭能够以公正、公平的态度合理评估我们的请求,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贵庭的审理与关注。
此致
礼敬
被告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