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解除诉讼保全裁定书范文
发布时间:2023-12-10 19:04
  |  
阅读量:

解除诉讼保全裁定书范文

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在判决作出之前,为了保证被告在判决生效后能履行判决,先行采取一些措施,以防止被告违反判决或难以执行。

裁定书范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人民法院

诉(原告)___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___民事保全申请裁定书

案号:_______________

本院受理了(原告)____________提出的请求对(被告)____________的财产、人身等进行保全的申请。

经审理查明:

1.__________确有与(原告)____________存在民事债权债务纠纷。

2._____行为给(原告)的权益造成了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予(原告)对(被告)的财产、人身等进行保全。

保全财产包括:

(详细列举需要进行保全的财产,包括房屋、汽车、存款等)

人身保全措施包括:

(详细列举需要采取的人身保全措施,如限制出境、冻结相关证件等)

二、(被告)提供相应的财产人身保全担保。

三、对于本申请的支持或者不予支持意见,请(申请人)及时向本院提交相应的陈述和申辩意见。

四、向执行法官打电话(联系方式)。

本裁定为不可分割的整体,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果。

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缴纳上诉费。

[审判员]____________ [年]月[日]


相关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