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法院受理诉讼案件之前或者审理期间,为了保障诉讼目的能够顺利实现,防止被告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故意转移、隐匿财产等行为,采取一系列措施,以解决争议,在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中常见使用。在进行诉讼保全时,需要完成以下几项手续。
首先,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准备是重要的一步。申请书是用来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的书面文件,主要包括原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保全措施的种类和理由等。证据材料是用来证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如银行流水、房产证明等。这两部分内容需要细心准备,并且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以便法院能够准确评估和判断申请的必要性。
其次,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递交很关键。一般情况下,申请书和证据材料需要在法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给法院。申请书应当按照法院要求的格式撰写,证据材料也需要按照法院规定的要求整理和分类,并注明每份证据的名称和页数。递交时需要注意办案法院和事务所的具体要求,确保文件齐全、准确,并及时进行递交。
然后,要进行保全申请的审查。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对申请书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查。保全申请的审查主要是检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满足保全措施的法定条件。审查通常包括书面审查和庭审两个阶段,其中庭审是为了进一步了解申请的合理性,并让申请人进行陈述和答辩。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法院认为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并且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就会做出保全决定。
最后,执行保全措施。法院作出保全决定后,需要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款项等进行保全,防止其转移或损毁。如果被申请人不自觉履行保全决定,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委托执行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具体操作,必要时还会与公安、银行等机构进行协作。
综上所述,在诉讼保全过程中,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准备、递交,保全申请的审查和保全措施的执行都是重要的手续。只有在完成这些手续的基础上,才能顺利进行诉讼保全并达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