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程序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债权利益,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转移、毁灭或者隐匿的一种程序手段。
诉讼保全程序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保全:当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可能被被告转移、毁损等情况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原告应当提供相关证据,说明被保全的财产具体情况,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2. 立案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将受理申请并出具保全裁定书,立即生效。
3. 执行保全:经法院批准保全裁定书后,执行法官将根据裁定书的要求,对被保全财产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这些措施包括查封、冻结、扣押等,以确保被保全财产不受损失。
4. 保全期限:保全措施一般有一定的期限,如三个月、半年或一年等。保全期满后,如果原告需要延长保全期限,应当在期满前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
5. 财产清点:被保全财产清点是指在诉讼保全期满后,法院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清点结束后,可以根据判决结果对被保全财产进行处置。
6. 调解或审理:诉讼保全程序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清点被保全财产后,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将进入审理程序。
总体而言,诉讼保全程序是一种司法手段,用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债务利益。通过申请保全,执行法官采取必要的保全措施,确保被保全财产不受损失。在保全期满后,法院将对被保全财产进行清点和评估,最终通过调解或审理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