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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首保和次保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12-0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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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权益和确保判决效力,法院以一种特殊的方式采取预先采取或者保证直接强制措施。诉讼保全主要包括保全财产、行为保全和证据保全三种类型。

首保

首保是指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的第一次申请。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根据自己的权益需要,向法院提出合理、具体的保全请求。

在首保申请中,当事人应当详细陈述被申请保全的财产、行为或证据等主要情况,并提交与所涉及的事实相符的证明材料。

首保的原则是紧急性、临时性、高消耗和律师专属型。首保通常由当事人通过律师代理向法院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会立即予以审查,并尽快作出决定。

次保

次保是指当事人在首保决定生效后,发现保全措施不够或者需要变更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再次保全。次保原则上是紧急性、临时性和高消耗的。次保常常是在首保有效期内提出,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补充材料,说明保全措施不足的原因并提出新的保全请求。

次保与首保相比,主要有以下几个区别:

  1. 申请时间:首保是第一次申请保全措施,而次保是在首保决定生效后再次申请。
  2. 申请内容:首保时,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保全请求;而次保时,当事人需要补充材料,说明保全措施不足的原因,并提出新的保全请求。
  3. 审查流程:首保需要法院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而次保中的审查流程相对较简化。
  4. 申请方式:首保通常由当事人通过律师代理向法院申请,而次保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提出。

无论是首保还是次保,当事人都应当依法履行申请程序,并在诉讼过程中慎重选择适当的保全措施,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和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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