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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 能诉讼保全吗
发布时间:2023-12-07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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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款是指在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应当给予执行的款项。然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各种原因,被执行人可能会逃避履行支付义务,导致执行款无法收取。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种特殊的诉讼措施——执行保全。

执行保全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诉讼标的存在被滥用、转移、隐匿等危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时,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确保执行款的顺利实现。

执行保全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查封、扣押措施: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或扣押,以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变为他人名下,从而逃避履行支付义务。

2.冻结措施: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等进行冻结,以确保执行款不被挪用或转移。

3.租金、收益担保措施:如果执行款来源于被执行人的租金、收益等,法院可以采取担保措施,确保被执行人按时足额支付执行款。

4.其他必要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法院还可以采取其他必要的保全措施,如禁止被执行人出境等。

执行保全的实施原则是:有证据表明债权可能受到损害;有事实表明被执行人可能转移、隐匿财产;保全措施对保全期限内的正常生活或经营活动不会造成严重影响。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法院才会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保全是一种辅助措施,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执行保全的目的是确保执行款的安全和顺利实现,而非替代执行程序。一旦债权人获得执行保全措施,仍需要进一步进行诉讼程序,最终通过判决来实现债权的执行。

总之,执行款是可以通过诉讼保全来保障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保全措施,以确保被执行人不能逃避履行支付义务,从而保证执行款的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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