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一些措施,以确保诉讼目的能够得到保障。常见的诉讼保全方式包括查封财产、冻结资金、禁止处分等。
然而,在诉讼保全过程中,有一项重要的问题需要考虑,就是保全担保金。保全担保金是指由申请人提供的抵达性质的形式或数额的财产,用于保证被申请人在保全期间未能执行法律义务时所应承担的责任。也就是说,若被申请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保全担保金可以作为赔偿的来源。
然而,很多个案中,当事人却因为经济困难无法提供保全担保金,这给他们申请诉讼保全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传统的司法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视保全担保金为认定保全申请是否满足法定条件的一个重要标准,没有担保金的申请人可能面临保全申请被驳回的风险。
对于没有钱支付保全担保金的当事人来说,求助律师或法援机构可能是一个好的选择。律师和法援机构常常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帮助。他们可以帮助当事人申请减免保全担保金,或者向法院提出替代性措施,以确保被申请人在不支付担保金的情况下也能履行法院的判决。
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考虑向亲友借款或寻求其他形式的财产质押作为保全担保。保全担保金并非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只要能够确保保全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法院通常会考虑接受其他形式的担保。
然而,还有一些案件中,即使申请人找到了可以提供保全担保金的途径,但由于时间紧迫或其他原因无法及时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以自己名义进行担保的请求。虽然担保人和申请人是同一个人,但是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需要诉讼保全,并能够履行法院的判决,法院有可能会考虑接受这样的请求。
总之,在诉讼保全没有相关经济实力提供保全担保金的情况下,当事人不应该放弃权益的捍卫。他们可以寻求律师或法援机构的帮助,尝试其他形式的担保方式,或者向法院提出以自己名义进行担保的请求。只要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需要和责任,并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法院通常会予以相应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