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确保诉讼权利的有效行使以及保障诉讼效果,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措施,以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执行轻便或具有毁灭性的行为。而诉讼保全要保函还是保函,已经成为很多当事人关注的问题。
保函是指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一种担保函证,作为一种经济担保工具,其拥有明确的金额和期限。在诉讼保全中,如果当事人选择采取保函作为保全措施,意味着他们要向对方提供一个由金融机构担保的函件,以确保将来可能发生的损失会得到补偿。
然而,虽然保函是一种较为安全可靠的担保方式,但它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首先,保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手续费、年费等。这显然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特别是在一些时间较长或金额较大的诉讼中,费用可能十分可观。
其次,保函的效力可能会受到限制。一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函的效力只限于中国境内,无法保证当事人的权益在国外得到保障。另一方面,保函对于当事人的自由度也存在一定的约束,一旦使用了保函进行保全,可能会受到法庭的监管和控制。
相对于保函而言,诉讼保全要保函则更加灵活便捷。诉讼保全是指申请法院在判决或者裁定作出前为当事人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以防止被告在诉讼期间执行轻便或具有毁灭性的行为。这些措施可能包括财产冻结、财产查封、证据保全等。
诉讼保全要保函并不需要提供金融机构的担保函件,因此可以避免保函的费用及限制。同时,诉讼保全要保函也便于当事人主动掌握和调整措施的进程,能够更好地确保自己的利益。
然而,诉讼保全要保函也并非没有风险。一些当事人可能担心,如果没有金融机构的担保,执行保全决定的效力可能会受到质疑或抵触。
综上所述,无论是选择保函还是保函,都存在各自的优缺点。当事人在选择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权衡利弊,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诉讼利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