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协议书
敬请参照以下内容:
第一条 甲方为原告,乙方为被告,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案进行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原告甲方同意在本次诉讼过程中,将其现有的财产作为财产保全担保提供给乙方被告。
第三条 乙方被告同意接受原告甲方所提供的财产作为财产保全担保,并同意协助原告甲方完成财产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四条 乙方被告应当对所接受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财产损失。
第五条 在诉讼结束后,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乙方被告应当根据判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判决结果确认原告甲方胜诉,则乙方被告应立即归还原告甲方提供的财产;若判决结果确认乙方被告胜诉,则原告甲方同意不再追究乙方被告提供的财产保全担保。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诉讼结束后自动失效。
甲方(原告):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告):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协议书,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协议内容,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