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当一方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希望法院能够采取措施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诉讼保全是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可能导致诉讼请求实现的障碍而采取的那些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下不属于最终裁决范围内的临时措施。
要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首先,申请人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利。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证明自己在案件中有可被保全的权益,例如所有权、使用权、债权等。此外,申请人还需要证明自己的权益正在受到或者将要受到侵害,即存在紧急情况或者保全的必要性。
其次,申请人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诉讼保全是针对临时性情况下的保全措施,因此,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权益正在受到严重损害,以及采取保全措施是合理且必要的。
另外,诉讼保全还需要满足不可逆性的原则。这意味着一旦保全措施执行后,如果最终裁决结果对申请人不利,那么申请人可能要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因此,在决定是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法院会权衡申请人的权益和被申请人的利益,并依法进行判断。
最后,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相应的财产以作为保全措施的凭证。这是为了确保申请保全的一方在最终裁决结果出来之前,能够承担可能给被申请人带来损失的责任。
总而言之,符合诉讼保全条件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要点:申请人具有合法的权利、权益正在遭受或将要遭受侵害、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保全措施是合理且必要的、提供担保或相应财产作为保全凭证。只有满足了这些条件,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诉讼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