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正升担保,我们为您提供法院财产保全担保,解封担保,继续执行担保,工程类所需要的银行保函,履约保函,支付保函等
行业动态
诉讼保全申请复议的期限
发布时间:2023-12-01 23:28
  |  
阅读量:209

诉讼保全申请复议的期限

诉讼保全是指在诉讼程序中,为了保障权益的实现和不受损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采取一些措施来冻结财产、禁止行为等。然而,有时候当事人可能对诉讼保全的结果不满意,认为法院判决错误或不当,这时可以采取复议的方式。

诉讼保全申请的复议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所以当事人需要注意相关规定,以免错过时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对于诉讼保全申请的复议,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诉讼保全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议申请,则视为放弃复议的权利。

也就是说,当事人必须在收到诉讼保全裁定书的十五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否则将失去复议的机会。因此,当事人在接到诉讼保全裁定书后要及时研究裁定书的内容,并在规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提出复议申请。

当事人在提出复议申请时,应该写好复议申请书,并将其提交给受理原保全审查案件的法院。复议申请书要注明相关事实、理由和请求,以及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当事人需要以书面形式提交复议申请,可以亲自递交到法院,也可以邮寄或委托他人代为送达。

复议申请一旦被法院受理,法院将进行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依照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法院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不得再行复议。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复议裁定仍然不满意,可以考虑向上级法院提起申诉。但是,一般情况下上级法院对复议裁定并没有太多的干预权,所以当事人在决定是否提起复议申请时需要慎重考虑。

综上所述,当事人要了解诉讼保全申请复议的期限,避免错过复议的时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并且准备好相关材料和理由,以便顺利进行复议程序。


相关tags:
yzs226
yzs226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